學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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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鸣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2023年修訂)發布時間:2024-01-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由中央財政出資,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研究生↕️。為做好沐鸣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以下簡稱“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 號)精神和《沐鸣2平台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東華學〔2022〕111號),結合沐鸣2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評審規則,杜絕弄虛作假。 第二章 評審對象 第三條 沐鸣2娱乐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經學校錄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在籍⏸、註冊的全日製非定向研究生均可參評🔺,超出基本修業年限(學製)的研究生原則上不具備參評資格🕌。 第四條 直博生一年級按碩士生身份參評,後四年按博士生身份參評;碩博連讀生原則上一年級按碩士生身份參評,後四年半按博士生身份參評。期間,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碩士生身份🧑🏻🏭,按碩士生身份參評☄️。 第三章 獎勵標準和名額 第五條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3萬元/生/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名額由學校根據當年教育部通知🦚,結合沐鸣2研究生規模、培養質量和學科優勢等因素統籌分配👋🏿。 第四章 評審條件和依據 第七條 參評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無未解除的處分➔;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無學術不端行為。 第八條 評選綜合考慮學生的道德品質、學業成績、學術成果🏌🏽♂️、綜合素質能力等因素,綜合評分,擇優評定⛹🏼♂️。 用於申請國家獎學金的成果認定時間段為自本學段入學起至申請截止日。學生在校期間可多次獲得國家獎學金🧄,但成果不可重復使用。 對於當年新入學的研究生,沐鸣2根據實際情況擇優評定。 第九條 評選計分標準 (一)學業成績計分 以排名分*10%作為學習成績計分 (二)學術成果計分 學術成果署名要求、成果認定範圍🧝🏼🤹🏿、成果分類和積分計算總體參照《沐鸣2娱乐研究生獲得成果基本要求》進行認定,同時結合沐鸣2實際情況,對學科競賽和除發表論文外的集體學術成果等特定情況註明如下: 註👨🚒:(1)僅統計最高5項學術成果🥪🦸🏼♂️。 (2)學科競賽全國性一等獎計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優秀獎4分;市級一等獎計8分,二等獎計6分,三等獎計4分🛩,優秀獎計2分;校級一等獎計1分,二等獎計0.5分📈,三等獎計0.3分,優秀獎計0.2分。集體獲獎學生負責人得分50%,其他成員平分50%得分。 (3)除發表論文外的其他集體學術成果原則上所有參與成員均予以計分,學生負責人得分50%,其他成員平分50%得分📟。 (4)“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互聯網+”參賽團隊若進入市級及以上競賽,沐鸣2將給予團隊一定金額獎金。 (三)綜合能力計分 全國性一等獎計10分,二等獎計8分🏄♂️💺,三等獎計6分,優秀獎計4分,全國性榮譽稱號計10分 市級一等獎計8分🎼,二等獎計6分,三等獎計4分,優秀獎計2分,市級榮譽稱號計8分 校級一等獎計1分,二等獎計0.5分,三等獎計0.3分🚐,優秀獎計0.2分 校級榮譽稱號(落款為沐鸣2平台)計1分,其他榮譽稱號不計分🤿🏫,不同學年可以累積,相同榮譽和獲獎僅計算最高等級得分👵🏻。其他獎項𓀐、榮譽稱號(如優勝獎🌄,區縣⛺️、街道組織的比賽獲獎)酌情計分。 註🏃♀️:(1)除學術成果之外能代表綜合能力的榮譽稱號及獲獎🧑🏿🔧。如各級別理論宣講比賽🧜🏻♀️、理論征文、公益比賽等🏈,高級別體育美育賽事獲獎按獲獎等級計分🙇🏻♀️。 (2)集體榮譽、團隊成果👫🏻👮🏽,學生負責人得分50%👩🏼⚕️🐽,其他成員平分50%得分。 (四)總分計算公式 總分=學業成績計分+學術成果計分+綜合能力計分 以上述公式計算總分🦠,作為該生評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分數👨🦳,從高到低依次排序,進行評定🅱️。 第五章 組織和程序 第十條 沐鸣2成立沐鸣2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沐鸣2學生工作辦公室。 沐鸣2評定委員會負責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受理沐鸣2公示階段學生的有關申訴等工作,具體事務由沐鸣2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沐鸣2評定委員會由沐鸣2主要領導擔任主任,由分管教沐鸣2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組織負責人、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員👨🏿✈️,成員一般為單數且不少於7人💇🏿♂️🖕🏻。 第十一條 在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中👨🏻🦼,評定委員會成員要遵循公正、回避和保密原則🙄,在評審過程中🐯,不得以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提供獲獎便利🩰;發生與評審對象存在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時,應主動回避👷♂️;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及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等相關保密信息。 第十二條 評審程序為個人申請⬅️、沐鸣2初評和學校審定公示。學生應主動關註學校發布的評審通知,未遞交申請的視為放棄參評機會。 (一)個人申請。凡符合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向本沐鸣2提出申請,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報導師簽字認定。 (二)沐鸣2初評。沐鸣2評定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由沐鸣2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確定初評結果🍑,初評結果須在沐鸣2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學校審定公示。校評定委員會對沐鸣2所報材料進行審定👐🏼,校評定委員會也可根據學生處的評審報告授權學生處審定。並確定獲獎學生名單。獲獎名單在全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填《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和《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 第十三條 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沐鸣2公示階段向沐鸣2評定委員會提出申訴🚞,沐鸣2評定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學生對沐鸣2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裁決。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國家獎學金與其他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除外)不可兼得。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沐鸣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2021年修訂)同時廢止。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沐鸣2娱乐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沐鸣2 2023年4月 |